1、赠送出去的东西可以收回吗
赠送出去的东西大概是可以收回的,在通常情况下,一旦赠送行为完成,赠与人便失去了对赠送物品的所有权,受赠人则获得了该物品的所有权,但赠送出去的东西并不是绝对不可以收回。
1.假如赠与财产的权利尚未转移,即在赠与物品实质出货给受赠人之前,或者在符合特定法律条件下,赠与人是大概撤销赠与并收回赠送物品的。
2.假如受赠人紧急侵害了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,或者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,赠与人有权撤销赠与。
3.《中国民法典》第六百五十八条和第六百六十三条。
前者规定了赠与人在赠与财产权利转移之前的撤销权;
后者则详细列举了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的具体情形,包含紧急侵害赠与人或其近亲属的合法权益、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、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等。
赠与人的撤销权需在了解或应当了解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。
2、赠予的东西要回来需满足什么条件
赠予的东西要回来,即撤销赠与,需要满足肯定的法律条件。
1.赠与财产的权利尚未转移是撤销赠与的首要条件之一。这意味着在赠与物品实质出货给受赠人之前,赠与人有权撤销赠与。
2.依据《民法典》第六百六十三条的规定,假如受赠人存在紧急侵害赠与人或其近亲属的合法权益、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、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等情形,赠与人也可以撤销赠与。
这类条件的设立旨在保护赠与人的合法权益,预防受赠人滥用赠与人的善意。
3.赠与人的撤销权需在了解或应当了解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。这一时间限制旨在确保赠与关系的稳定性和可预测性,防止赠与关系长期处于不确定状况。
3、赠予和赠与有什么区别是什么
法律快车提醒你,赠予和赠与在法律上虽然含义相同,都是指赠与人将我们的财产免费给予受赠人、受赠人表示同意的一种行为,但两者在实质用中仍存在肯定有什么区别。
1.从语言表述上来看:
“赠与”是法律语言,表达更为严谨,一般要通过法律程序来完成;
“赠予”则是文学语言,并非一个严格的法律用语。
2.从行为构成上来看:
赠与需要有当事人双方一致的意思表示才能成立。即赠与人有赠与意愿,且受赠人赞同同意赠与,赠与合同才能成立。
赠予则更侧重于赠予方的单方面行为,只须赠予方赞同给予,赠予行为即可成立,不需要受赠方的同意与否。
3.从用词习惯上来看:
“予”本身含有给某人的意思,所以赠予有时可以不需要接人,直接接物;
“与”后面则一般是接人,指向受赠对象。
综上所述,赠予和赠与虽然含义相近,但在实质用中仍存在肯定有什么区别。在涉及法律问题时,应准确用法律术语,以确保法律关系的准确性和明确度。